12月27日,省政府召開全省市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動員電視電話會,正式啟動市縣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並要求各地於2014年1月底前完成。記者從會上瞭解到,此次改革將工商、質監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改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體制;在市一級整合四部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能,組建新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縣一級實行市場監管領域的大部門制,將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合併,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現有工商所的基礎上組建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
  根據改革實施意見,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有三項,分別是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縣鄉市場監管體制。
  在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上,將工商、質監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改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體制。市工商局、質監局作為同級政府的工作部門,業務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以地方管理為主。縣(市、區)工商局、質監局管理體制調整的同時,與食藥監局實行整合。
  在改革完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上,整合設在市衛生部門的食安辦、食藥監局的人員編製與工商局、質監局承擔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人員編製,組建新的市食藥監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食安辦具體工作。整合相關部門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執法、檢驗檢測的人員編製分別組建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此外,商務部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劃入農業部門。
  在改革縣鄉市場監管體制上,整合縣(市、區)設在衛生部門的食安辦和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職責,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市場監管工作,同時承擔食安辦日常工作。整合相關部門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督執法、檢驗檢測的機構分別組建市場監管稽查大隊、市場監督檢驗所。商務部門承擔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能劃入農業部門。
  在現有工商所的基礎上組建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市場監管工作。鄉鎮(街道)繼續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四員”制度,並將藥品監管納入制度範圍。
  會議部署,市、縣(市、區)政府要成立領導小組推進此次改革,原則上於2014年1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夏勝為)標簽:工商質監 大部門制 市場監督編輯:曹飛翔  (原標題:安徽縣級監管實行大部制 將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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