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6月23日電 (記者魏本貌) 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試點工作,將於今年秋季學期實施。江西各設區市將選擇轄區內一個縣(市、區)先行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明年在江西全省推開,逐步進入制度化、常態化階段,到2020年實現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師資配置基本均衡。
  江西省將完善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和師資統籌配置機制,交流輪崗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本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之間進行,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在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城鎮學校和農村學校之間合理流動。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各地對教師可先實行小學劃學區,初中分片區交流。分區交流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結對安排。普通教師一般就近進行交流,骨幹教師交流以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為主。正職校領導一般在縣域內進行輪崗,副職校領導可按行政管理人員進行輪崗,也可按教師進行交流。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級領導(不含村小)實行輪崗制度,輪崗後人事關係轉入新單位。教師交流期滿,原則上返回原學校,經個人申請,學校報相關部門同意,也可調入到交流學校。
  江西省要求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任教達10學年以上的校長教師應交流輪崗,校長輪崗不少於一屆,教師交流不少於3學年。各縣(市、區)每年交流輪崗人數要達到應交流輪崗對象的10%左右,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以及各地評選的名師要達到應交流骨幹教師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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